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林志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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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a7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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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林志伟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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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举债上升等多重挑战,为寻求扩大财政收入,「海外富人税」再度引起关注。不仅是中国大陆本地高资产人士需留意此趋势,长期在中国大陆经营或居住的台商人士,未来亦可能因符合中国大陆税务居民要件而被要求自查申报,面对这股稽查压力,需更加谨慎因应并关注趋势变动。 「共同富裕」政策延伸,海外富人税已有稽察个案 海外富人税也被视为「共同富裕」政策的延伸,中国大陆政府希望透过更严格的个人财富管理及跨境所得稽查,借以缩小贫富差距。

在共同申报准则(CRS)框架下,中国大陆过去六年已与全球约个司法管辖区交换金融 厄瓜多尔 whatsapp 帐户讯息,近期开始出现实务稽查案例。部分被锁定的高净值资产人士,已被要求先自行检视其海外所得并主动呈报,也就是俗称的「自查自报」,未来如有申报不实,除补缴税款外还可能附加滞纳金及罚款。虽具体稽查范围期间及强度尚未完全明朗,但高净值资产人士普遍对此自查风险已开始高度警戒。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林志伟 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会计师林志伟 海外富人税为既有法规

台商应关注实务面向 为加强对个人境外所得的稽征,中国大陆已有个人所得税法的外国受控企业(CFC)条款与年第号公告《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分别对境外避税架构与海外所得范围及抵免规则予以明确规范。惟个人CFC条款为框架性条文,尚无明确细则,故税局对于此类税负稽征有相当大解释空间,未来实务稽察案例与后续细则办法之颁布,值得持续关注。另关于台商亦适用的外籍个人股利免税等政策,虽曾是中国大陆吸引外资的手段之一,但在财政收入压力下,未来执行层面极可能面临松动或产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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