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否认,联合国通过《联合国宪章》的成立是在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民主党人)的领导下促成的。在共和党总统唐纳德·特朗普的第二任期内,联合国的性质和价值不断被暂停、重新评估和重新评估,仅凭这一党派关系事实是否能够决定性地改变方向?在这个重新评估的时代,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无论是美国纳税人还是他们选出的政府代表——总是会被问到——为什么以及出于什么目的,美国纳税人的钱被用于当今基于宪章的国际体系。为此,在美国战略脱离或调整参与国际体系的这段时间,值得回顾 1945年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上达成的“大交易”的条款,该会议由美国领导和主办,旨在通过《联合国宪章》和我们今天所知的基于宪章的国际体系。国际法律史还有一些事情值得我们铭记,除了政党驱动的外交政策选择的短期变迁之外,美国的原则及其持久的国际法律承诺。
回顾美国在创建禁止使用武力、遵守法治、
1941年,美国总统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和英国首相温斯顿·丘吉尔 伯利兹 WhatsApp 号码 签署了著名的《大西洋宪章》,其中阐明了“各自国家国家政策中的某些共同原则,他们以此为基础对世界更美好的未来抱有希望”。这些共同原则包括:1)拒绝通过使用武力获取领土;2)尊重各国人民选择其政府形式的权利;3)所有国家在平等条件下享有贸易和获取自然资源的平等权利,以及为改善劳工标准、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而进行的国际合作;4)通过免于恐惧和匮乏的自由实现和平;5)在公海和海洋上航行自由;6)裁军和放弃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一年后,美国牵头26个国家在1942年签署了《联合国宣言》,指出“彻底战胜敌人,为保卫生命、自由、独立和宗教自由,为维护本国和其他国家人民的权利和正义,至关重要。现在,各国正共同斗争,反对那些企图征服世界的野蛮残暴势力”。1943年,美国还牵头与英国、当时的苏联和中国签署了反对轴心国的《四国宣言》,指出“认识到有必要尽早建立一个以所有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的、所有大、小国家均可加入的一般性国际组织,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1943 年,美国还牵头并主持签署了《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协定》,44 个国家成为该协定的缔约国。1944年联合国货币与金融会议(又称布雷顿森林会议)上,美国牵头 44 个国家制定了协议,成立了今天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集团)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1944 年在华盛顿特区举行的敦巴顿橡树园会议汇集了各种关于联合国架构的提案,其中包括美国政府的提案。
捍卫人权的现代国际法律体系中发挥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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