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具体案例中,2016 年,帕加尼市 (SA) 政府在发现因对残留物进行非常规重新评估而导致的更大赤字后,提出了 PRFP,其年度还款分期付款比最初预测的要繁重得多。事实上,如果在2014年,,将其分为每年50.7万欧元的分期付款,并在5年内弥补预算外债务的赤字,每年拨出42万欧元的分期付款,那么根据上述对增加的赤字的评估,市政府每年将不得不拨出总计120万欧元。
根据第 147 号立法法令中的特殊规定,特别重新评估造成的赤字可以在 30 年内偿还,每年分期偿还 678,000 欧元。 118/2011 规定,最初的赤字是在 2015 年 1 月 1 日之前对剩余款项进行审查并在重新平衡程序内进行的,应在 10 年内强制偿还,每年拨出 507,000 欧元。
2017 年,根据有争议的法律条款,帕加尼市政府得以修改 PRFP,使得最 菲律宾号码数据 初由特别审计产生的赤字可以在与特别重新评估赤字预计相同的时间范围内偿还,从而享受到更为有限的年度拨备分配(246,000 欧元,而不是 507,000 欧元)。通过这种方式,该机构可以说获得了与缺失准备金金额(261,000 欧元)相等的财务保证金,该机构可以通过预支现金的方式将这些资金用于当前支出,并在 30 年后偿还。
在对计划实施进行控制的背景下,区域部门认为,无法确定地方当局是否尊重了财政可持续性的中期目标,因为宪法法院没有首先解决有关法律规定的问题(2018 年 2 月 28 日的命令,rel. Sucameli),被认为违反了条款。宪法第 81 条和第 97 条,单独或结合条款。宪法第 1、2、3 和 41 条规定,由于这会增加一个实体在不平衡条件下的支出能力,从而有损于平衡预算的原则,它会使地方行政人员不再对选民承担政治责任,使子孙后代背负债务,妨碍消除限制平等的经济和社会障碍,最终影响到债权公司及时履行财务承诺,从而损害其经济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