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女同性恋伴侣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 PMA 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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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seline37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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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法院女同性恋伴侣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 PMA 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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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句子n。 230/2020,宪法法院宣布有关民事结合法某些条款的宪法合法性问题不可受理,n。 76/2016 号法令以及关于民事地位和亲子关系组织的规定,这些规定禁止在孩子的出生证明中注明与生育妇女有民事结合的伴侣的身份。在本案中(参见威尼斯法院 2019 年 4 月 3 日的转介令),一名妇女同意在国外对另一名妇女进行异源医学辅助生殖 (MAP) 手术,且并未使用自己的配子促成怀孕。

众所周知,该裁决是近年来一系列判例的一部分,这些判例既来自宪法法院(见判决编号 272/2017、237/2019),也来自最高法院(见最近的 Cass. SS.UU. no. 12193/2019),涉及对在国外(在某些情况下在意大利)签发的出生证明的转录,涉及通过医学辅助生殖或代孕出生的儿童。

应当回顾的是,在这些情况下,对于女同性恋夫妇来说,谈论异源妊娠,对于男同性恋或异性恋夫妇来说,谈论代孕(对于其他人来说,则为妊娠/怀孕,取决于所采用的观点)是正确的,技术的多样性是孩子来到这个世界的方 黎巴嫩号码数据 式的必然结果:孩子来自女人的身体,在怀孕期间已经与女人建立了身体和情感上的关系,而不是来自男人的身体。这一点看似微不足道,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程序性文件中,人们往往倾向于通过仅强调有意为之的父母身份来掩盖这种差异,并且 LGBT 活动家往往倾向于支持女性伴侣之间推动策略性争议,然后利用反歧视逻辑,将有利的结果也扩展到男性伴侣(参见 Silvia Niccolai、Elisa Olivito 和 Francesca Angelini 关于该主题的作品。


我记得在句子编号中272 法院在出生真实性原则和儿童的利益之间达成了平衡,认为,除其他事项外,提及代孕母亲的名字(而不是预期的单亲父母的名字)也符合希望了解其身份的未成年人的利益。在该决定中,宪法法院也重申了这一点,正如第 14 号判决中所述。关于异体受精的第164/2012号法令,禁止代孕,将其与保护妇女尊严和维护人际关系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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