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2008年3月,奥廷加和齐贝吉达成协议,并由2008年第四号《民族和解与和解法案》予以确认,这项宪法修正案经议会一致通过,使得组建民族团结政府成为可能。包括参与两次制宪过程的亚什·盖伊在内的该理论家认为,这项协议是通过承诺制定新宪法来重新使政治制度合法化的一种方式。尽管如此,肯尼亚普通公民包容性宪法进程的叙述并没有停止,这也要归功于专家委员会的努力,该委员会在向议会提出新宪法时咨询了该国的公民协会、利益相关者和农村社区的意见。 2010年,宪法以68.5%的得票率获得通过,然而,公民参与在起草阶段并没有发挥决定性作用。宪法。
毫不奇怪,宪法重视人民的参与,特别是在有关审查的规定中,(第 10 条)。事实上,第 257 条被认为是“最有趣的宪法条款之一”,因为它规定了宪法审查过程的十个阶段,代表了肯尼亚宪法的核心。原因在于,修改宪法的意义在于,现实的宪法试图通过预见民众的广泛参与来制衡精英或行政部门,以应对“帝王总统制”的病态。
其目的仍然是实现公民的正式和实质性参与;因此,宪法实质上发挥了群众的包容作用,自独立以来,群众对于宪法秩序更替的影响力微乎其微。这一特殊的违宪审查程序的终极意义,在于通过复杂的审查程序架构,发挥宪法阻 匈牙利 数字数据 止权力集中的功能,以及作为整合工具的功能。此次修宪似乎是公民与代表机构之间一次深刻对话的时刻,公民在其中发挥着实质性和程序性的作用。我认为,与该国过去的制宪(和修订)进程相比,这是一个程序性的质的飞跃。
事实:肯雅塔总统与拉伊拉·奥廷加的握手协议
这次“巨型”宪法修正案的特殊性,来自于肯尼亚两大政治领袖乌胡鲁·肯雅塔与拉伊拉·奥廷加在选举后达成的和解。与 2007/2008 年事件的相似之处也不少;这次的不同之处在于广泛修改宪法的路径,而不是制宪程序。 2017 年 8 月的选举导致两位领导人的支持者之间发生对抗和暴力,最终最高法院裁定选举无效,并于次年 10 月再次举行选举。奥廷加退出第二轮选举,肯雅塔再次获胜,国家依然两极分化,反对派宣称奥廷加为“人民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