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宪法日,现在似乎是讨论宪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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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ppy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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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宪法日,现在似乎是讨论宪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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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V·塔什内特是哈佛法学院威廉·纳尔逊·克伦威尔法学教授。他著有十五本书,最近出版了《超出范围:为什么宪法不能结束枪支之战》。《超出范围》诚实地介绍了第二修正案辩论的双方,并深刻分析了我们对第二修正案的看法如何反映了我们作为一个民族的自我意识。作为牛津大学《不可剥夺权利系列》的一部分,塔什内特的这本书挑战了我们对最具争议的自由之一——持枪权的看法。在下面的帖子中,塔什内特阐述了这一论点。请务必明天回来查看第二部分。
的好时机,这个问题可能很快就会引起最高法院的关注:第二修正案。最高法院将于 10 月开庭,不久后将决定是否受理哥伦比亚特区的上诉,该上诉质疑上诉法院推翻该市禁止持有手枪的裁决,认为该裁决违反了第二修正案对“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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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些帖子中,我将概述枪支权利和枪支管制方面的论点,然后尝试解释为什么无论法院做什么都不太可能让我们 赌场数据 摆脱当今枪支政策的死胡同。

让我们从支持枪支权利的最佳论据开始。第二修正案有一个序言——“训练有素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安全所必需的”——以及一项权利保障,“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如果没有序言,第二修正案的解释就会相当简单。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将成为我们每个人作为个体所拥有的权利,就像言论自由一样。

从持枪权的角度来看,序言并没有改变任何事情,甚至可能支持持枪权的立场。序言可能只是解释了为什么我们有个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并没有对谁有权利或何时行使权利设定任何条件。然而,更重要的是,有大量证据表明,从制定时代(即第二修正案提出和通过的时期)开始,序言中提到的“民兵”不是指国家组织的民兵(大致是今天的国民警卫队),而是指一些人所说的“非组织”民兵,或者,正如建国时代一些人所说的那样,是指“人民团体”。

非组织民兵由社会中的每个人组成,而不仅仅是由政府官员召集的有组织民兵。非组织民兵——以及该民兵成员(即所有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之所以重要,有两个原因。非组织民兵是人民可以用来抵抗压迫性政府的方法之一,就像他们在革命期间反抗压迫性的英国政府一样。但是,为了有效反抗,人民必须拥有武器。此外,人民在组建政府时放弃了一些权利,但这只是因为他们确信政府会保护他们。如果政府失败——例如,如果劫掠罪犯四处游荡——那么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允许人民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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