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法院发布命令之前,类似的立场被多次重申,包括德国副总理兼经济和气候行动部长罗伯特哈贝克(Robert Habeck)在内(他表示,“指责以色列犯下种族灭绝罪[…]是对受害者和肇事者的完全颠倒,是完全错误的”)。
接着,在以色列完成对国际法院临时措施的申诉后不久,德国政府发表声明,宣布其打算根据《国际法院规约》第63条作为第三方进行干预,并就此强调,鉴于德国的历史,“德国认为自己特别致力于《联合国反种族灭绝公约》”,并“坚决反对将[《公约》]政治化”。奥地利和捷克共和国对后来的声明也发表了类似评论,反对他们所认为的“将国际法院政治化的企图”。
在 1 月 26 日的命令发布后,德国外交部长安娜莱娜·,而且与美国和英国不同,强调了所下令的临时措施的约束性,强调这些是以色列必须“遵守”的措施。
与美国和英国一样,外交部长安娜莱娜·贝尔博克强调了 尼泊尔 WhatsApp 号码 该命令的一个特别之处,即国际法院“提醒我们,哈马斯也受国际人道主义法的约束,最终必须释放所有人质”。
法国最初也对南非提起的诉讼持相当怀疑的态度。在 1 月 26 日命令发布前,外交部长斯特凡·塞约尔内 (Stéphane Séjourné) 在确认法国支持法治的同时解释说:
指责犹太国家犯下种族灭绝罪,已经超越了道德底线……种族灭绝的概念不能被利用来达到政治目的。这一直是我们的立场。
国际法院发布命令后,法国欧洲与外交部发表了一份详细声明,指出“法国坚定地致力于尊重国际法,并重申对国际法院的信心和支持”。该声明没有对国际法院的命令表示欢迎,也没有提及其约束性,而是澄清说“法国打算利用这一机会,并就其对《公约》的解释提出意见”,并表示将提出一个狭义的种族灭绝定义,特别关注意图要求。
与上述其他国家类似,法国的声明也强调,国际法院“呼吁立即无条件释放在加沙被扣押的人质”。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版本:驳回此案的实质内容;不断改变立场
澳大利亚政府已多次改变立场。它最初拒绝对国际法院的案件表态。后来它又表态了,但态度仍然相当含糊,正如总理安东尼·阿尔巴尼斯 (Anthony Albanese)所说:“我们显然不是该进程的参与者,也不打算成为该进程的参与者”;相反,澳大利亚的重点是“政治解决,这是主要问题,而不是任何法庭案件”。接下来,外交部长黄英贤 (Penny Wong)表达了这样的立场:“我们支持国际法院并尊重其独立性,并不意味着我们接受南非案件的前提”,这似乎将澳大利亚的立场与加拿大的立场保持一致,解释如下。
贝尔博克不仅重申了该国对国际法院的总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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