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最近提起了两起诉讼。一起案件中,包括 Al-Haq 在内的一群非政府组织申请对警方和外交部进行司法审查。另一起案件由一名巴勒斯坦青年提起,司法部也被列为被告。在这两起案件中,原告都认为,丹麦向以色列发放 F-35 战斗机零部件出口许可证,违反了《丹麦武器法》(Våbenloven)以及欧盟和国际法。议会委员会就这些出口的合法性进行了辩论,促使 2024 年 3 月提出一项法案,停止发放新许可证。该法案仅获得 189 票中的 11 票,因此被否决。
政府在议会委员会中一贯表示,丹麦不会直接向以色列出口任何武 克罗地亚 WhatsApp 号码 器部件。相反,这些部件被运往美国,丹麦政府声称不知道这些部件的最终目的地。然而,有证据表明,一家丹麦公司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明确将以色列作为潜在最终用户,这削弱了这一说法。尽管如此,当局在颁发许可证时,许可证上将最终用户列为“未知”。
事态发生了不同寻常的转变,三位前外交部长最近撰写了一篇专栏文章,表示支持提起诉讼。这些案件将于 2025 年 2 月 25 日在丹麦东部高等法院审理。
结论
虽然荷兰案件开创了重要先例,但英国的裁决凸显了司法审查的局限性,尤其是当法院听从政府的评估时。这种推迟降低了英国通常宽松的诉讼资格要求的价值(有关比较,请参见此处)。这令人遗憾,因为英国法院通常更愿意审查政府的决定,尤其是在涉及人权或环境问题的问题上。
相比之下,德国和丹麦的诉讼资格要求更为严格,基于权利,必须对原告的权利产生直接影响。此外,临时措施一般不予受理,法院往往遵从行政决定。法国的诉讼资格也较为狭隘,基于利益。然而,在上述案件中,法院拒绝审查相关行为。相比之下,荷兰则以更广泛的基于权利的方法取得平衡,当合法利益得到证明时,允许进行法律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