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坏中取得进展?国际法院在气候变化咨询意见中扮演什么角色

A comprehensive repository of Taiwan's data and information.
Post Reply
roseline371274
Posts: 617
Joined: Mon Dec 23, 2024 3:20 am

在破坏中取得进展?国际法院在气候变化咨询意见中扮演什么角色

Post by roseline371274 »

 

在国际法院 (ICJ) 关于各国在气候变化方面的国际义务的咨询程序中,美国政府提出了这样的担忧:国际法院可能通过对习惯法的解释来破坏各国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巴黎协定》建立的合作法律体系(书面声明 (WS) USA,第 3.7.、6.5. 段)。从表面上看,造成破坏不可能是国际法院在这些咨询程序中的职责,这一点令人信服。首先,建立社会秩序是法律的基本职能之一。其次,在必须管理气候变化等生存危机的情况下,建立秩序似乎尤为重要。第三,法律确保某些基本保护原则不会为了避免危机而放弃。然而,仔细观察就会发现,气候变化本身具有破坏性。它迫使我们改变以碳为基础的经济。

如果不破坏现有的经济结构并创建新的经济结构,这一过程就不会奏效,熊彼特称之为创造性破坏。如果外部因素(例如政治动员或我们认为的生态需要)扰乱了社会秩序,那么这种通过扰乱取得进步的理念对于法律本身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WhatsApp 号码 就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可能会扰乱法律与社会秩序之间的联系(参见此处)。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通过立法机构还是法院实现的法律变革,都会重新将法律与社会秩序联系起来。人们开始质疑法律在应对气候破坏方面的作用,以及社会对环境需要的理解与法律对气候变化的反应之间存在的差距,国际法院应该填补这一差距。

关于法律和国际法院作用的不同观点

鉴于咨询程序中提出的论点,各国将对这些问题做出不同的回答。从广义上讲,主要有两种论点。最容易受到气候变化影响的国家,尤其是小岛屿国家(包括提出咨询意见的瓦努阿图)和最不发达国家,敦促国际法院追究主要排放国的责任,以弥补其(历史)排放造成的损害。他们特别提到了尽职调查义务、预防原则、预防原则、无害规则、国际人权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参见 WS Vanuatu,第 231 和 321 段及以下;WS COSIS,第 79 段及以下)。根据这些原则,当人为气候变化的存在及其后果得到科学认可时,就有义务防止、减少和控制气候变化的风险,并且该义务与条约义务同时适用(例如,WS 埃及,第 304 段及以下、第 315 段及以下;WS 基里巴斯,第 183 段及以下;WS 瓦努阿图,第 228、235、399 段)。国家对重大环境损害的责任包括停止和全额赔偿(参见 WS 瓦努阿图第 487、526 段及以下;WS COSIS 第 178 段及以下;WS 纳米比亚,第 130 段及以下;WS 肯尼亚,第 6.98、6.113 段。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