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特朗普总统想要夺取格陵兰岛,甚至可能使用武力,美国和丹麦陷入了政治紧张局势。丹麦首相梅特·弗雷德里克森最近会见了部分欧盟同行,以获得他们对于维护丹麦领土完整的政治支持。本博客恰当地解释了格陵兰岛的现状及其历史演变。本文旨在分析当代国际法如何规范领土获取和领土地位的改变。 正如本博客所讨论过的,美国威胁或实际使用武力似乎明显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这种非法行为会对领土所有权产生什么后果?国际法如何规范非武力(企图)获取领土?这些问题都是根据自决权和格陵兰潜在的独立道路来探讨的,而目前这两个问题已经与美国的领土扩张野心纠缠在一起。
领土获取的过时概念
国际法理论仍然经常将发现、占领、征服、割让和吞并作为获取领土的方式。正如我在最近出版的《国际法中的领土地位》一书中所解释的那样,这些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合时宜的。它们与《联合国宪章》时代关于使用武力和自决的规则不相容。 正如俄罗斯 对乌克兰的行动所证明的那样,一些国家仍然诉诸征服,甚至在国内法上将吞并正式化,但这种行动并没有改变国际法下的 玻利维亚 WhatsApp 号码 领土所有权。征服和吞并违反了禁止侵略的强制性规范,它触发了《国际人道法》第 41 条所反映的拒绝承认的习惯性义务。如今,占领是国际人道主义法(IHL) 下的一个概念,它赋予占领国某些权利和义务,但不会改变领土所有权。
在某些情况下,根据国际法,割让仍是合法的。通过割让方式转让领土所有权需要通过条约正式化,条约中应适用与格雷戈里·福克斯在和平协议背景下讨论的类似考虑。特别是,如果放弃领土所有权的国家是被迫这样做的,并且/或者这种转让违反了国际法的强制性规范,那么割让条约将无效。除了侵略将割让变成征服之外,如果割让导致否定自决权(也被广泛认为是一项强制性规范),割让也将成为非法行为。